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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環球網綜合報道】據香港東方報業集團網站8月28日報道,37歲未婚小學體育男教師黃學文涉在2012年11月至去年5月期間,多次非禮學校一名12歲女生,包括要求女生替他口交,遭控4項非禮罪。被告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罪成,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。法官判刑時指,法庭需保護無辜、容易信任人的兒童,認為需判處被告阻嚇性刑罰,考慮被告身為事主老師,但卻藉詞取信事主,案情嚴重,故作出有關判刑。
  報道稱,辯方求情時稱,心理報告顯示被告在性方面沒有不良嗜好,其未婚妻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,贊揚被告為人多優點;辯方亦呈上教統局在2005年頒發予被告的證書,表揚被告教學熱心。辯方又透露,事主因受騙而不開心,但長遠而言情緒未受影響。
  據案情透露,被告涉與校內12歲事主譜“師生戀”,並聲稱會待事主長大後迎娶她,期間疑多次在學校內對事主“攬攬錫錫”,更曾肆無忌憚在無人教員室及自己家中,要求事主替他口交。後來教師移情別戀,事主仍送贈分手禮物祝福,惟因其母發現女兒手機內有“異常”短訊而揭發事件。  (原標題:香港37歲男教師誘12歲女生口交 被判囚4年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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