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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紀欣)咨詢內容:婚姻繼承,勞動爭議,商品房買賣,民事、刑事訴訟,仲裁,消費者權益保護,合同等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。
  咨詢時間:每周二、四、六上午9:00—下午4:00
  熱線簡介:96156北京市社區公共服務熱線是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,其呼叫中心為12345北京市非緊急救助服務中心民政分中心。
  熱線實行24小時服務,服務範圍覆蓋全市,能提供咨詢服務、家政服務、綜合修理、為老服務、租賃服務、配送服務等8大類200多項服務。
  市民賈女士:我和丈夫都是外地戶口,沒資格在北京買房。我姥姥是北京戶口,前幾年我們出資,以我姥姥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子。請問這套房子可以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?
  仁人德賽所劉平律師:如果您姥姥認可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,這套房子確實是你們實際出資購買,同時您和您丈夫在結婚時也沒有對結婚以後的財產方式進行約定,且該房子是在你們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,則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。
  個人民事訴訟案
  可委托親屬代理
  市民黃先生:我有個民事案子現在已開過一次庭。第一次開庭是我自己去的,沒有委托其他人,而我現在想委托代理人,是必須委托律師嗎?委托我的親屬做我的代理人是否可以?另外我想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可以嗎?怎麼寫這個申請呢?
  浩東所張文登律師:根據現行《民事訴訟法》的規定,委托親屬作為訴訟代理人是可以的,不一定非要委托律師。但是您要向法院提交證明材料,證明你們之間的親屬關係,比如夫妻、父母子女、兄弟姐妹等關係。
  關於取證的問題,如果有些證據自己客觀上無法獲取,比如在銀行保存的相關證據資料,可以申請法院調取。具體寫法是首先寫明調取證據的名稱、證明內容,然後註明證據保存單位,寫明地址、電話,最後是署名和日期。
  法定繼承父母房產
  女婿媳婦都有一份
  市民王女士:我父母有一套房子作為遺產由我繼承,請問將來我丈夫對該遺產有沒有分配權?
  仁人德賽所牛貴銘律師:依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,作為法定繼承的遺產,應當作為夫妻共同財產,在夫妻離婚時,丈夫有一半的財產權利。
  但是如果父母用遺囑的形式來固定該遺產由子女個人來繼承,則不作為法定繼承後的夫妻共同財產,可以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。如果以贈與的方式現在就變更登記,一般應當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。但是如果在贈與合同中約定贈與夫妻一方個人的,可以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。 本欄目文/記者 紀欣  (原標題:社區法律在線答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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